经,让我疯了似的拒绝,末了还来了句英勇就义时会说的话。
“放松,你怎么这么激动?”医生揉揉我的头发。
能不激动吗?万一打了麻药,伤了脑子,那就意味着我最害怕的一件事要降临了:失忆。失去记忆比自身的死亡更让我恐惧,一是因为死亡在当时离我本人还有相当的距离,二是过去的回忆对我来说实在太过重要。我觉得自己失忆过一次,就在弦弦离开我以后。最后的小学时光黯淡萧索,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找不到生活的目标,也记不起来小时候的事。我的童年裂成了碎片。或许我能想起一点东西来,但那就是一次次地把碎渣捡起来,扎得我满手鲜血,满脸泪水。我花了很长的时间、很多的力气,让自己能够一点点地拼凑好过去发生的一切,能够较为平静地面对和谈论已经发生的事。在我重新找回记忆以后,我不能接受再一次失去它们的可能。万一麻醉侵吞了我的记忆,我就再也不能真正感受到弦弦的存在、米乐的存在、我任何一个伙伴的存在,那是我的末日。伙伴们会作为一种常规知识,如中国的首都是BJ、美国的首都是华盛顿这样知识被别人提起:喂,那个人是你的好朋友,我也是你的好朋友,我们曾一起踢过球,睡过同一张床,坐过同一张课桌,你现在知道了吧?而我弄丢了他们对我的意义。他们仍会爱着我,但对我而言,他们不再是独一无二的了,和街边善意的路人并无区别。也许我能用时间和生活重新找回对伙伴们的爱,但弦弦已脱离了我的生活。我好怕我忘了他,一辈子都怕。作为不再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人,我和爸妈还有姐姐用自己对他的记忆延续着他仅存的一点点生命灰烬,即便熄灭了也还在燃烧,用我们的生命燃烧。我相信我一直在努力找回失去的时光,在找回那个存在过的他。如果我记不住他了,那这个勉强拼凑起来的形象将会有一大半瞬间飘散在风里,变成任何人都抓不住的一缕烟尘,永远消失。比死亡更可怕的是遗忘,不记得是在哪看到的了,反正我宁可下辈子只有一条胳膊,都不要让自己忘掉任何人。
不过,我要是真的只剩一条胳膊了,或许并不一定会这么想。
“柯柯,别怕,不哭了啊。”黎彬从医生那接过抽纸,帮我擦眼角挂下来的泪水。好丢人,我先把自己搞哭了,还不是因为疼才哭的。黎彬才不管这些呢,在他眼里我肯定是给吓哭的。
我闭上了眼睛,像是在等待最后的审判。他静静地擦我的眼角,使我回想起发烧的日子里弦弦或妈妈在我头上敷毛巾的过去。那时的我迷迷糊糊,通过感受他们轻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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