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又回到了原点,方山的罪名是否成立,张林虽然没有说他为什么要问这个,可是傅华却感觉他是在给自己回旋的机会。
傅华说:“我问过我司法部门的朋友,他们说这种情况通常应该算是私营企业。”
张林说:“方山这种类型的企业,我以前接触过,国家对这一块定义是很含糊的,恐怕一时也很难就下结论说他的企业就是国有或者私有的吧?据我所知国内类似的案例有不少,可是结论往往都是不一样的。除非有权威的专家学者能给出一个比较科学公正的结论出来,否则司法部门的那些同志也是很难界定的。”
张林果然比金达老道,他一下子就看出了问题的核心,对于这种曾经带过红帽子的企业,国内各地确实出现了一批类似的案例,这些案例因为处理人的不同,结果也是各异的。有定为私有企业的,也有定为国有企业的。企业家有因此而保住了自己巨额的财产的;也有身败名裂,不但财产保不住,甚至身陷囹圄的。中国并不是一个案例法的国家,法官处理案子依据的都是明文规定的法条,案例并没有作为定案的依据。因为这样,同种类型的案子就有不同的判决结果。
张林接着说:“傅华啊,你这次惹得麻烦可不小啊。这种涉及到国有资产的事情是很受关注的。最为一个官员他们通常很难就凭一句话两句话就来把涉案资产定位为国有或者私有的资产,安全起见,他们是都愿意倾向于把这部分资产定位为国有资产的,这样子就算错了,其主观意向也是为了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这才是一个官员应有的立场,你明白我说的意思吗?”
傅华清楚张林在表达什么意思,他是在说为了安全起见,很多官员是倾向于把方山这种厂子定为国有资产的。张林说这些言外之意是在告诉傅华,他不要寄望于让张林或者金达这些市级的领导们挺身而出,为方山主持什么公道。
傅华说:“我明白,张书记。”
张林说:“好了,这件事情我知道了,组织上会调查这件事情,作出相应的结论的。你个人也不要太有顾虑,安心做好工作,知道吗?”
傅华说:“我知道了。”
张林就挂了电话,傅华就有挂了电话给金达,讲了张林的态度,金达听完之后,说:“那行,傅华,你听张书记的,不要太有顾虑,安心工作吧。”
金达就挂了电话。张林和金达虽然没说要严肃处理傅华,可是也没有明确表态说这件事情会放过他,傅华心中七上八下的,因此讲完电话的他神情十分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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