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以前连笑只知其意,今天却才知道,这诗句有多美。
青年即便落魄乡野多年,却依旧一身气度不减,在那个读书贵如金子的八零年代,他的面貌是作者笔墨所无法形容的好看与矜贵。
即便连笑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大学生,也依旧在对方面前感到了差距。
“那个,你会用牛车吗?”连笑后知后觉才想起这事,看看对方的气质,再瞅瞅自己的花棉袄土肥圆,默默走到了车辕前,“还是你坐车吧。”
说着,她刚要蹭上去,手里的绳索便被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接了过去。
“我来,你坐着。”
耳畔拂过清爽的气息,低沉磁性的嗓音在头顶响起,连笑只觉眼前落下一小片阴影,干燥的指尖碰到自己手背,一触即分。
砰砰。
“哦,嗯。”连笑同手同脚爬上车,捂着通红的小脸默默尖叫:妈妈呀,小哥哥他撩我!
到底农村作业几年,赶牛畜牧手艺都掌握得七七八八,霍景云赶车技术意外地不错。
乡间小路摇摇晃晃,两旁青草野花漫山遍野,头顶着八零年尚未被工业污染的蓝天,前面是背脊挺拔,秀色可餐的小哥哥。
连笑晃着小脚丫,毛线帽两端垂下的辫子愉悦地一点一点。
“我听说你们是从京城来的,那是咱们的首都。”
路上,连笑有一搭没一搭找着话题。
霍景云倒也不如一开始高冷警惕,一手拉绳看路,一边应道:“嗯,我跟爷爷他们当时抽中了这里,还算运气好。”
“这倒是,我爸虽说没读过书,但一直很尊重读书人,也不瞎折腾人,我二哥还在考大学呢。”连笑这会儿没怎么寄希望在他身上,有些话也不顾忌。
霍景云在前头似乎笑了笑,只是声音太小,她没听清。
两个小时后,两人才颠进城,连笑也不往女孩子爱扎堆的经销社去,反而街头巷尾,专门找搬砖运货的苦力工聚集地钻,霍景云看着云龙混杂的地方,眉心便一直拧着,更是不敢离开连笑半步。
终于打转一个多小时后,连笑才合上随身携带的小本子,小手一挥,“行了,我请你吃饭去。”
正好到中午,连笑走进一家中档餐馆,一口气点了七八个硬菜,瞧得服务员眉开眼笑,赶紧下去安排,霍景云就算以前家境富裕,但也许久没见人这么挥霍,一时也是惊诧。
“嘿嘿,放心,出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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