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肖像权,同样是利益驱使,占有球员肖像权就像拥有一台印钞机。
同时俱乐部背后还拥有庞大的赞助商团队,他们惹不起,更不敢得罪。
运用球员肖像权最有心得的是皇马。
2000年,菲戈以5600万美元从巴萨转投而来,银河战舰拥有葡萄牙人90%的肖像权,这为俱乐部每年带来2000万美元的收入,除去每年给菲戈900万美元薪资,俱乐部还净赚1100万。
齐达内也是如此,拥有其90%肖像权的皇马,从法国人身上赚到1.2亿欧元。
这些还不算隐藏的商业推广价值。而在海外,皇马也四处兜售肖像权,收益源源不断。
在英超,包括曼联、曼城、利物浦等豪门在内,他们在全球的赞助商均超60家。
意甲和西甲豪门背后,也都有庞大赞助商群体。
他们不但每年为俱乐部输血,有时还会承担球员薪水。
尽管有些小赞助商每年贡献的金额,甚至比不上一名核心球员的周薪,但在商业信誉及严苛的合同限制下,俱乐部不敢造次。
在俱乐部和球员切割肖像权问题上,双方都会有让步。
巨星级球员,基本都100%拥有自己的肖像权。
如梅西、内马尔、C罗等人都是如此。
至于其他人。
那就只能够白白将大部分肖像权收入给俱乐部了。
但是即便是拥有百分百肖像权的巨星,也不意味着在代言和赞助上可以为所欲为。
例如巴萨曾得到卡塔尔航空公司的巨额赞助,梅西自然不会跑到另一家航空公司搞个代言。
球员和俱乐部在这件事上,和则两利,如互不妥协就会惹出大麻烦。
巨星将肖像权收归自己,并非完全由个人打理,多数由经纪人团队帮助。
例如穆里尼奥、C罗等人交给门德斯,博格巴、伊布等则交给拉伊奥拉。这些老油条,可以为他们实现利益最大化。
早期足球尚未有如此的商业化倒也还好。
但是随着商业化在足球领域的不断渗透,让肖像权成必争之地。
球王马拉多纳曾讲过一件趣事,1986年帮助阿根廷夺得世界杯后,阿根廷不少餐厅和商店都竖起他的照片,有的甚至直接将自家饮食贴在他海报上。
一家烤肉店老板在媒体上说谎称,马拉多纳如此神勇,是因为此前经常光顾自家餐厅,结果生意火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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