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写几封信,只有在初中二年级的时候,在几个朋友的撺掇下,给同市的其他学校的女生写过信,交笔友,都忘记写啥了,反正当时特紧张也特别期待,反正那个时候就流行这一套。
威廉不太喜欢高科技,除了办案和工作之外,他很少会用手机电脑,他家里能称得上高科技的就只有电视、冰箱和烤面包机了。他甚至都没有微波炉,这在很多美国人眼中都属于稀奇。谁让美国人在家大多数吃速食,都是从冰箱里拿出来,在微波炉里叮一下就吃了。缺少这两件东西,这对于普通美国人来说,家里基本就没法开伙吃饭。
可威廉居然没有微波炉,这说明这老头都是自个在家做饭吃!
这就很稀奇了,他可是一个独居老人,居然还有闲心自己做饭。反正按照威廉的说法,那叫情调。
他的情调伴随着他的一生,所以更喜欢写信,他一直认为那样虽然慢一点,但认真写出来的文字,比隔老远打电话要有诚意的多。老头的朋友不多,所以每个月只写三十几封信,嗯,真的不多,其中必然有一封是给凯。
可……凯实在没心思写信,特别是老头有文化,信写的文绉绉的,而且字还是花体字,看着就逼格很高,凯哪受得了这个,所以每次收到信,就干脆把他约出来坐坐,有什么就直说。
这一次威廉能来这,算是给了大面子,他的作息异常规律,每天下班,喝点红酒,看一个小时的书,十点钟睡觉,早上五点起床,自己做早餐,然后回去同一家茶餐厅点一杯红茶,不是那种茶包,而是餐厅专门为他煮的,他不喝咖啡,也对糖分摄入十分严格,也必须牛奶,只会点一份松饼,然后一直做到九点上班。
他能在十点过后来参加凯的派对,绝对是给了大面子。
只会特蕾莎和库珀也来了,不过库珀和特蕾莎都显得心事重重的,没呆多大会儿,就一起离开了。
等两个领导走了之后,一众人才算放开。
凯看着狂欢的这些人,突然莫名的对芝加哥有点不舍起来。
果然人就是这样,呆在一个地方,自然会对一个地方产生感情,这里的人和事,都会让人产生一丝丝感情。
洛杉矶会是怎么样呢?
凯拿着酒杯,看着楼下就着音乐起舞的人群,突然有种茫然,他有时候会这样。
因为他始终不知道,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到底是为了什么。
但很快凯就把这念头丢到一边,人事间很多事,不见得就一定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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