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不设法维持,且现在库空如洗,除了梁氏,谁也没有这等大胆,敢轻易尝试这内阁的风味。而且靳氏下台,虽有许多原因,其实还是吃金融界的挤轧。而左右金融界者,仍为旧交系梁、叶等人,若去梁而另用他人,梁氏意不能甘,势必再以金融势力倒阁。真是小人。如此循环报复,不但年关无法过渡,而且政治纠纷,愈演愈烈,自己这把总统交椅,也万万坐不下去了。所以为本人威信和体面计,为政局前途计,除了追随奉张、维持梁阁外,实无比较妥当的法子。但吴氏兵多将广,素负战名,也断不能不设计敷衍。徐氏本人和吴氏本无交谊,调停两字,也觉为难,想来想去,仍惟求救于曹三。曹和奉张原有姻亲,而无大恶感,对于吴氏之剑拔弩张,志在挑战,也觉太过激烈。但吴氏为本人爱将,本人以吴氏为灵魂,向来吴氏所作所言,自己从不加以反对。又因吴氏反梁,本为鲁案,题目极其正大,也未便加以制止,所以轻易不好讲话,可是鲁案因中代表否认曾受梁阁让步的训令,美国的舆论,也非常注意,以为美总统政策之能否成功,全看山东问题的能否解决。所以当时华盛顿的空气,也颇为紧张,因此美国人也有出任调停的。英人也希望华会早日结束,加入调停,所以中日代表在二月四日五日六日,接连开了三天会议,方才议定了几条大纲。还算运气。第一条,估定山东铁路的总价值,依照德国的估价为五千三百四十万六千一百四十一金马克,分十五年还清。第二条,规定在款子未偿清之前,须任日人为运输总管和总会计。第三条,规定铁路财政细则由中、日主管人员在六个月内协定。当时签字的,中国全权代表是王宠惠、顾维钧、施肇基三人,日代表加藤幣原和植原两人,美国是国务卿休士和专门委员马莱、皮尔三人,英国是贝尔福和专门委员林森格、惠生等三人。签字都用英文,全文在十一年一月三十一日方才签约,照录如下:
第一条 胶州租地。(一)日本以前属德国胶州租地,交还中国。(二)中日政府各派委员会同清理,移交胶州租地行政及公产等项事宜,并解决一切需乎清理之事。在本条约发生效力后,中日委员应立即齐集。(三)上述移交及清理应赶速办理完竣,无论如何,不能迟至本条约发生效力六个月以后。(四)日本政府愿将胶州租地行政机关之案卷,为移交上及后日行政所必要者,交付中国。此项交付在交付胶州湾土地后行之。
第二条 公产。(一)日本政府允以胶州租地内一切公产,包括土地建筑工程设置等等,无论前属德有或日本管有期内所购得建造者,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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