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一,用祂那浑厚的嗓音慢吞吞说道:“——你乖乖在这里呆一会儿,等你家长辈来,我自然就会走。不要想着拼命。你经验不足,拼命的后果就是你死了,我跑了……那是个双输的结果。”
倘若没有祂一锤砸落两颗月亮的骇人举动,只凭这三言两语,是没办法让心气正足的年轻巫师收手的。
“我以为你会想把我捉走。”太一非常生硬的笑了起来。
“难做的事情与想做的事情,往往是同一件事。”
利维坦似乎并不介意与这位触摸到传奇边缘的年轻巫师多聊两句:“或者说,凡是在我们看来有价值的事情,都不容易。传奇巫师眼中没有容易两个字……你以为容易的那些事情,都不在传奇们的眼中。”
这话听着自大极了。
郑清还未真切感受过传奇的意义,所以很难对利维坦的这番话感同身受。
“传奇们的世界都是这么无聊吗?”年轻巫师忍不住讥嘲。
清秀男巫淡淡的看了太一一眼,反问:“什么是无聊?因为一些毫无价值的概念,影响我们与真理的距离,才是真正的无聊。每个传奇的每一个举动,都是有价值的。”
这话听着似乎有理。
但郑清却不太认同,他总觉得,人生除了有意义的事情,还应该去做很多没有意义的事情。被各种‘意义’构筑的人生,某种意义上已经死了。
“——就像蒙特利亚教授转身逃走?”年轻人终究还是忍不住自己脑海里冒出的念头,吐槽利维坦对‘价值’的定义。
利维坦没有回答。
而是伸出两根手指,戳进自己的左眼,把自己的眼珠抠了出来。然后祂将那血淋淋的眼珠往上一丢,离开祂手指之后,那颗眼珠急遽变大,须臾间,跨过千万里路程的同时,也涨大了千万倍,化作一颗血红色的太阳,代替那两个消失的月亮,镇压住了渐渐暴动的世界。
因为是眼珠变成的太阳,所以它洒落的阳光难免夹杂着几分血色,而且光线有些模糊,给人一种隔着毛玻璃看世界的感觉,太阳的轮廓也不再光滑,仿佛被滚烫的开水泡过,边缘出现了难看的褶皱——更糟糕的是,太阳表面还残留着利维坦弯弯曲曲的血管与神经,仍旧随着祂的呼吸而缓缓收缩运动,每一分每一秒,那些血管与神经上都会闪过无数细小的魔纹,祂似乎正将这座世界侵染成了利维坦的模样。
“就像蒙特利亚那样。”
利维坦用祂那黑洞洞的眼眶看着太一,表情淡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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