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养得起几个幕僚(后世所称师爷),却未必养得起善战部曲。
新官上任,没有部曲(类似后世家丁)跟着帮忙管军,没有部曲跟着上战场玩命,不要说打胜仗,不被兵痞坑死都算不错了。
魏晋南北朝时期,刺史自带数百甚至上千部曲(甚至还人人有马)上任是常态,这些出身大族、豪强的刺史上任后,绝对能牢牢控制州政和军队。
而现在,一个科举入仕的寒门子弟,带着几个青衣小仆上任,且不说会不会被老吏坑死,光凭这几个细皮嫩肉的仆人就想让军队如臂使指?
兵痞或者老兵油子可不好对付。
更别说就几个青衣小仆随行,搞不好在上任途中被人杀了然后冒名顶替。
所以,宇文温一开始的设想是推动文武分途,地方官(总管且不论)偏向文职事务,最多管管治安,重大治安事件由军府负责处理。
那么,刺史头衔里的“使持节都督某州诸军事”就该取消。
这样好么?
不好。
治安事件,可大可小,但如何界定,很难分清楚,宇文温当过州官,能想象得出一旦剥离刺史、郡守的军权,会有什么状况发生。
譬如,各宗族、村落为了水源地或者田地划分发生械斗,这种治安事件算大算小?
说大,人家又不是要造反、抗税、对抗官府,不能当叛乱处置,而且宗族械斗自古以来司空见惯;说小,“参战”人员搞不好数千,死人也可能死许多,到时候地方官吃不了兜着走。
然而没有兵的刺史、郡守又如何去制止械斗?
如果让军府负责解决,首先府兵是亦农亦兵,平日里要种地,农闲训练,遇到战事应征出战,万一农忙时军府征集府兵去调解械斗,误了农时该怎么办?
械斗每年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各地府兵为了解决治安事件时不时就得集结出击,耽误农时、耽误训练,万一当地府兵“番上”、不在当地了,又该怎么办?
体制改革,是为了解决问题,不是为了引发新问题,现有的体制也许有许多不合时宜之处,也许有些不适应新形势,但执政者也不能一厢情愿,为了改革而改革。
地方官文武分途,可以确保中枢对地方的控制,但代价就是降低行政效率、官吏增多导致冗员,这点必须有明确的认识。
对于宇文温的利弊分析,杨济给出的解决方案倒也很直接,那就是“以史为鉴”。
总管府一级是最大的行政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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