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们没有请战的勇气,而本来对攀爬城墙很“熟悉”的麦铁杖,刚要举手却缩了回来。
因为他看见了一个个参赛士兵,如同猴子般向上窜,这是在身着铠甲的情况下做到的。
口里还衔着一把刀,这分明就是徒手爬城墙或者翻山偷袭的模样,参赛的士兵隶属虎林军、府兵和州兵,如此熟练的攀爬动作,说明平日里经常练习。
“有没有人想试一试,挑战一下?”
新兵们闻言把头摇得如同拨浪鼓,这种高度即便让他们轻装上阵都不一定爬得到顶,更别说穿上铠甲来爬,原先要争一口气的想法,再度消失得无影无踪。
斛斯万善看着高台,紧握双拳但还是没有举手,他有自知之明,这种高难度的攀爬,不是自己的身体素质能够完成的。
他从过军,当然是那时他还是隋军,以身手来说是所属军伍中的佼佼者,周隋两国交锋,无论那边最后得胜,都会需要他这样的士兵。
给谁当兵不是当兵?这本来是很正常的事情,但一年多前的虎牢关大战,斛斯万善射杀了一名周将,情况就不一样了。
两军交战,双方将士大多不认得对方,反正既然是敌人,那就各自玩命,生死由天,不存在什么“故意杀人”的问题。
斛斯万善根本不认得那周将是谁,作为一个步弓手,当然是重点射杀敌军将领。
奈何对方的亲属不依不饶,后来周军入洛阳,其兄弟要报仇,到处找那个乱军之中射杀自己亲人的神箭手,他没办法只能出逃。
以他的身手,转投别处周军也不是不行,但斛斯万善不敢轻易下决定,就怕仇家知道后找上门来要人。
如果从此隐姓埋名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则,但斛斯万善不想就此默默了此余生,所以要想办法。
做某个权贵或者世家大族的部曲,得郎主或者主帅赏识之后,万一仇家来要人,好歹能有棵大树遮风挡雨。
这样的权贵当然有,可是斛斯万善不知道谁会庇护他,东躲西藏了大半年,无意中听说了一件事:祸害周国的大奸臣郑译,居然有人敢出手相助。
那人叫做独脚铜人,当然事后一打听,原来是山南黄州总管、西阳王宇文温,而这位的虎林军据说很能打,今年又开始募兵。
斛斯万善一琢磨,心思活络起来,他觉得郑译这种祸国奸臣都能在宇文温那里蹭吃蹭喝,自己有一身真本事的,那还会差到哪里去?
宇文温能和臭不可闻的郑译交往,想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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