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应该再额外多收十二元钱,这才保险?
对他的疑惑,宁卫民是这么说的,“你不要总担心这种偶然事件。毕竟会员证是要登记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大部分人难道不担心追责吗?你再想想看,新华书店丢书的情况有没有?在我看来,反倒是因为年轻人渴望读书,又没有钱和方便的渠道,才会造成这种偷书的现象。所以我们要做的,就是让想看书的人能用最低的成本获取知识。我相信,我们的身边还是好人多,多数人都有基本的道德操守。即便是仍然有人爱占便宜,避免不了你说的情况。但我们的书源成本很低,也负担得起这样的损失。可你要是多收十二块,许多家境贫寒的人,或许就真舍不得看了,那才是违背了我们的初衷。总之,我愿意承担这种风险。”
张士慧就这么被说服了,于是再没废话,略作思考就点了头。
不过他也有点私心,就额外提了个条件,要求这店得改名。
他的意思是,既然有他参与了,那就别叫惠文堂了。
干脆随烟酒店,叫“慧民读书社”的好。
说白了,他觉得这事儿不赚钱可以,但也不能白干,必须得跟着赚点名誉。
只要宁卫民答应这条,他甚至愿意个人也投资个五万块,帮宁卫民分担一些亏空。
那对于宁卫民来说,这当然是好事了。
他一想,也是啊。
惠文堂反正是个日本书店,日后要有了声誉,那岂不是让鬼子沾光了?
不知道的人,弄不好还误会了,到时候会念日本人的好儿呢。
得了,还是满足张士慧这小子那点虚荣心吧。
于是二话没说就答应了。
而且第二天就去更工商打了招呼,把申请执照的店名给改了。
这件事办完,张士慧算是正式入伙,他的五万块也迅速到账,成了店里的本金。
加上宁卫民自己初始投资的五万元,本金总共十万块。
另外,为防范意外,宁卫民还把江惠的联系方式给了张士慧了。
告诉他,要是自己回日本之后,万一哪天读书社找到好的位置要开分店,钱不够用了。
他就报自己的名,找江惠要贷款去。
这个时候,宁卫民又想起了头几天的邂逅,不免心生一种神奇之感。
觉得那天自己碰上江惠,也许真的就是天意呀。
这不,江惠倒是成了给读书社兜底儿的保险栓了。(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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