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斯吞噬子嗣的名头,他对父母的观感,自然谈不上太好。
而对于当事人的质疑,身为作者的洛恩,则是拿出了早有准备的说辞。
“既然是赞颂诸神和创造的圣辞,自然要展现出他们更加光明的一面,有些美化,也是应该的。”
喀戎略一思索,点头表示认同,并且因为自己的无礼,露出了一丝歉意的目光。
马老师,好人啊!
洛恩见此情形,在心中感慨能在希腊这地界,遇到24k纯好人这种稀有物种之余,也不免对某些言不由衷的隐瞒,生出了些负罪感。
好吧,作为一个实用主义者,他吃饱了撑的才会给克洛诺斯那烂人美化。
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只要把克洛诺斯给洗白,就能间接地抹黑宙斯的夺权行为。
随着地上繁衍的人类逐渐壮大,诸神显然没有意识到由文化决定信仰的时代已经来临。
史笔如刀,如果掌握了这份话语权,在文学和历史中重塑诸神的形象,那么必然影响人类对不同神灵的信仰。
并且,夹带私货,可一向都是笔杆子们爱干的事情。
但想要创造出举世传颂的文学作品,扩大影响力,需要最顶尖的头脑和灵感。
正是基于这个深层的目的,洛恩才会冒着把阿波罗得罪死的风险,从那位光明神手中牛到九位缪斯,并借着这次下界,和她们共同化名【荷马】,完成自己蓄谋已久的计划。
——即修订【圣辞】,编写【神谱】,顺便偷偷将自己的酒神教义揉碎了,塞入其中。
当然,为了做到表面的公正,就需要寻访当事人和知情人,进行“史料采集”。
老好人喀戎,就是他的第一个采访对象。
而除此之外,他对马老师本人也另有企图。
似乎是因为母亲所化的椴树是对世界充满善意的树种。花可入药,而树皮也被拿来作占卜用的书板。
所以,喀戎即便没有双亲之爱,也并不曾因此自怨自艾,对抗这个世界,反而长大后努力学习成为贤者。
一般而言,半人马一族除了作为卓越的猎人,以马的下半身配合高超的弓箭技术以外,也有着抢夺各式物品的野蛮一面。
比如,洛恩和阿尔忒弥斯在阿卡迪亚遇到的那些半人马部落,就是野性难训的类型。
唯独喀戎特别有着「贤者」的印象,温厚之性格在半人马族中也是独一无二的。
长大的喀戎精通各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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