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能力去杀掉所有小鬼子,恨我自己没能力保护我们的百姓,甚至连我的兵都保护不了。”
“大叔,这件事情您不用多想,我们都是军人,军人就应该保家卫国,上战场流血牺牲,如果战争来临,我们当兵的躲起来,还不如脱掉军装,回家种地呢。”
躺在车斗里,李飞扬提高音量说到。
他受伤了,但他并不害怕,头掉了碗大个疤,当兵的整天混迹在战场,脑袋都是别在裤腰带上生活,说不定那一天,他们就为国尽忠了。
他们这些军人不怕死,最怕的就是,眼看着小鬼子在屠杀百姓,他们却无能为力,眼看着自己的国家,在受到外界伤害,可是愿意拿起枪反抗的人,是否真的那么足够。
“我明白了,有你们这样的军人,何愁打不败小鬼子,有缘再见!”
慷慨的说到这些话,猎人大叔带着笑意准备离开。
今天出来打猎,竟然遇到这么一遭,不过还好之前打到了一只兔子,晚饭有找落了。
“我……”
看了看卡车前方,猎人大叔一下子愣住了,这地方,好像少了一件本身应该有的东西啊。
“等一下!”
看着上车准备启动的林毅,猎人大叔迅速的叫住了他。
“咋了大叔,要做顺风车吗?”
突然被大叔叫住了,林毅第一反应想错了,还以为大叔打算坐车走呢,反正李飞扬他们现在都在车斗,副驾驶位置空着呢。
“不是,我要问一个问题。”
默默地围着卡车走了一圈,猎人大叔似乎在寻找什么东西,后来他眼神看向一个地方,那一摊血迹。
“话说,他们两个刚刚留在这,有没有看到什么,我兔子呢?”
找了一圈儿,猎人大叔却只看到了留下来的血迹,可是他的兔子却已经不见了。
“兔子?”
听到猎人大叔说这句话,林毅第一时间还没有反应过来。
但是回头仔细想一想,刚刚他们见到猎人大叔的时候,在大叔的手中,确实拿着一个已经被他射死的兔子。
后来大叔发现树林里的动静之后,就顺手将兔子放在地上。
“还真的是,铁柱,李钊,你们刚才看到那只兔子了?”
“看到了,你们走了没多久之后,跑过来一只野狗,它想把那只兔子叼走,我们本来是把他拦住了,没想到你这边传出枪声,我们被吸引过去,等再回头看过去的时候,那只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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