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人家两万多,近20倍的差价,你们怎么不去抢啊!”
“这是什么性质知道吗?这是欺骗诱导消费者,这是敲诈勒索,这是强制性别人消费。”
周大福的确是气坏了,平心而论,就凭他的身价和地位,打死他也不会干出这种事情。
可是他不会干这种事情,不代表别人不会这么干,李健现在去接秦正南了,很显然这次想要动真格的了。
二比一,他周大福根本就没办法。
“姐夫,这个李健不是你女婿吗?你帮我们说说好话,大不了我们认个错不就行了?”
“再说我也不知道他就是李健啊!”
这前面一句话周大福还是能够接受的,可是后面这一句话直接将周大福的暴脾气又给点燃了。
什么叫不知道他是李健?
也就是说,这个蠢女人到现在还没认识到错误,之所以出这么大事情是因为他们碰错了人。
如果不是李健就没事了,这叫什么逻辑嘛?
那是不是可以理解为,除了李健,其他人就可以这样了?
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来,这两个人根本就没有认识到自己真正错误在哪里,也就是说这两个人上了这次当之后还是不会长记性。
以后还是会犯同样的错误,也就是说,这两个人不能留了,店铺得收回。
对,现在必须要这么做,否则等秦正南来了,如果这个店还开着着,他就真的被动了。
“现在说这些都没用了,这家商场你们也是知道的,是三个人的,现在另外两个股东马上都会过来,也就是说因为你们两个可能这家商场以后我都没有管理权了。”
“你们现在赶紧将店里的东西搬空,以后也别在这里做生意了。”
“只有这样,说不定我还能把这件事情给压下来,否则你们两个很可能就要被有关部门抓去,拘留罚款一样少不了。”
这蠢女人一听,那哪行?
这个店从租下来装修到现在,他们少说也花了100多万。
也就从上个月开始,生意才开始好起来的,现在生意这么好说不让开店就不让开店了。
那他们损失得有多大?
“姐夫,这不行,这店我们不能让。”
周大福看了一眼这个蠢女人,也是一阵叹息。
“赶紧撤吧,亏得钱我补给你们,就算你们不撤也没用,合同上面写的清清楚楚的,你们现在就已经违反了合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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